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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调动和发挥民间投资的积极性,成都市政府近日出台《成都市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补充性政策意见》(简称《补充政策》),对2002年出台的《关于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进行了若干补充,包括全面放宽市场准入、加大财政资金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及土地政策支持等等。
关于放宽市场准入,《补充政策》指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坚持“非禁即入”原则,全面放宽市场准入,进一步开放民间投资领域。
一是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二是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发展教育事业,民间资本可以独资、合资、合作、参股等方式投入办学,也可参与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改制、收购、兼并;三是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发展文化产业,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国有文化单位的重组改制,允许以版权、商标、专利技术及非专利技术等评估作价、依法转让且不受法律、法规限制的无形资产出资组建文化企业,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团体、个人依法发起组建各类文化投资公司和文化发展基金会;四是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发展体育事业(产业),举办各类大型比赛活动,投入体育设施建设,培育民办体育培训、中介市场;五是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发展社会养老事业,鼓励民间资本发展民办养老机构,并与公办养老机构享有同等待遇;六是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服务领域。 |